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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安排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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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安排和法律咨询 遗嘱及法律咨询




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你可以在遗嘱中声明你对你所爱的人的愿望,以及你希望你的财产在你去世后如何分配。

为什么我需要遗嘱?
没有遗嘱,在你的家庭最脆弱的时候,你的财产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而不是好处。

你爱的人可能会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程序,或与其他家庭成员打一场复杂的法律战。

没有遗嘱,法律将决定谁是你的受益人,受托人和监护人。在你所爱的人能够从你的资产中受益之前,你需要经过一个法律程序。决不碰运气。

立一份遗嘱,法律就会保护你的愿望。

当某人去世时,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他/她的遗产将被冻结,并解锁冻结的遗产,以下是法律管理程序(一般例外):-


附遗嘱(死亡立遗嘱)-申请授予遗嘱认证(GP)
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需要向高等法院申请GP。全科医生可在3个月至1年内获得。一旦GP被提取出来,死者的所有债务得到清偿,遗嘱执行人将根据遗嘱分配遗产。

无遗嘱(无遗嘱死亡)-申请管理书(LA)
死者遗产的法定受益人需要申请LA。为此目的将需要任命一名或两名署长。

在提取LA时,遗产管理人将根据1958年《分配法》(1997年修订)分配死者的净资产(清算其所有债务后)。

申请LA,死者的家庭可能需要符合某些规定,例如寻找2名保证人;遗产管理人的任命需要得到所有合法受益人的100%同意;为未成年人任命监护人, 而监护人反过来又同意任命管理人员等,因此,这一过程可能需要2至8年,在此期间可能发生家庭纠纷。







没有有效的遗嘱,
首先,死者的资产被冻结。在等待LA提取的过程中,他/她的家人、配偶和孩子可能会面临现金流问题。

在洛杉矶,他的所有资产将根据1958年的分配法案(1997年修订)进行分配。

  • 他已丧失委任其选择的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和监护人的权利。他的孩子的福利可能不会由合适的人来照顾。
  • 如需申请行政授权书,向高等法院提出的申请须:
A.委任一名或两名遗产管理人
根据1958年《分配法案》(1997年修订),任命行政管理人必须得到所有合法受益人的100%书面同意。
选择的遗产管理人未必是管理遗产的最合适人选。

当有少数受益人时,法院将要求两名行政管理人签发法律援助令。未成年人不能书面同意的,由监护人决定。

B. 需要两个担保人
合资格保证人是指资产净值超过或相等于死者遗产总值的人士。该担保书可以相当于死者遗产总值的保额作为担保。
  • 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满足LA的申请要求。
  • 涉及更多的法律成本。
  • 如果夫妻双方同时死亡,法院将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可能会出现家庭纠纷。家庭成员可能在法庭上为财产的分配或选择而争吵。
  • 根据《遗产分配法》,如果死者的父母在世,这些父母将得到遗产的四分之一。
如果这些父母死得晚,问题就会出现。他们的权利将依次给予他们的子女。这使分配变得复杂,因为索赔人更多了。(请参阅上表)。

有了有效的遗嘱
你为你的受益人提供你选择的方式,而不是让法律来决定。
  • 你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力,委任你所选择的人管理你的遗产(遗嘱执行人)及实现你的愿望,确保及保障你所爱及照顾的人的利益。
  • 你选择你喜欢的遗嘱执行人,希望他在你去世时能做得很好。
  • 你也可以以金钱或实物形式向其他选定的家庭成员提供支援,例如同居伴侣、年迈的叔伯、受养人、朋友、继子女、“教子”、教会、庙宇或任何慈善机构等。
  • 所有这些人在法律上都没有规定。
  • 如你的配偶在你之前去世,或你与配偶双双去世,你可委任你所选择的幼儿子女的受托人(遗嘱受托人)及监护人。
  • 他们是值得信赖的人,会确保你孩子的福利得到妥善的处理。
  • 申请授予遗嘱认证(GP)不需要担保人。
  • 一般而言,申请授予遗嘱认证(GP)所需的法律费用及时间均少于申请授予遗产管理书(LA)所需的时间。
  • 依靠你的家庭成员可以避免面临经济困难。

家庭在申请管理信时所面对的问题和困难(LA)
1. 需要两个担保人
  • 家庭成员可能很难找到合格的担保人。保证人的净值必须相等于死者遗产的总值。
  • 这导致了遗产管理的延迟。受益人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收到他们的遗产份额。延误可能会导致遗产缩水,而受益人可能会因遗产缩水而少领。

2. 任命管理人员面临的冲突和问题
  • 法院需要一名或两名遗产管理人。
  • 关于任命为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发生了家庭纠纷。
  • 遗产管理人有潜逃的风险。
  • 指定的管理员可能缺乏执行权限。
  • 家庭可能无法获得所有法律受益人的100%同意。
  • 如受益人人数较少,则需要两名遗产管理人。

3. 申请LA的法律费用更高
  • 如果申请LA,由于法律费用普遍较高,家庭成员的收入可能会减少。

4. 家庭面临的经济困难,因为申请LA需要更多的时间
  • 通常需要2至5年或更长时间,因此受养人可能会面临现金流问题,因为死者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 根据法律进行的分配可能导致死者的企业/公司所有权的改变,从而可能导致分裂和失去连续性和控制权。

5. 法律接管了你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 由于没有遗嘱,你的受益人是谁,分配比例由法律决定。分配可能不是你的选择,你失去了按你想要的方式分配你辛苦赚来的资产的权利。
  • 在法律下,没有对伴侣、继子女、私生子、你所赡养的亲属的规定。

6. 法律接管了你为未成年子女指定受托人和监护人的“权利”
  • 如果父母双方在共同的灾难中死亡,法院将决定谁是未成年子女的受托人和监护人。
  • 被指定的人可能没有能力执行这项工作。
  • 未成年人的福利可能得不到保障。
  • 指定的受托人可能会滥用资金。
  • 你失去了选择你的首选受托人/监护人的权利。
为什么立遗嘱很重要?

一个人带着遗嘱死去 人死而无遗嘱
你在遗嘱中为你的受益人作出选择,而不是让法律来替你决定。 你的遗产将根据1958年分配法案(1997年修订)分配给合法受益人。
你可以在遗嘱中供养你的配偶、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年长的亲属或其他依靠你的人。 根据法律,对这些人没有任何规定。没有你的支持,他们可能会陷入财政困难。
你有权任命你选择的人来管理你的财产,实现你的愿望,保护你所爱和关心的人的利益。他是你的遗嘱执行人。 法庭会为你做决定的。这可能不是你的选择。
在选择管理员的问题上不可能出现家庭纠纷。 在选择管理者时可能会产生家庭冲突。
你可以指定你所选择的幼儿监护人,让合适的人照顾他们的福利、支援、健康和教育。 法庭会为你做决定的。这可能不是你的选择。
申请授予遗嘱认证无须保证人。 需要两个保证人为遗产的适当管理提供担保。该担保物应相当于死者的总遗产。遗产管理将会延迟。
一般而言,申请授予遗嘱认证(GP)的法律费用较申请授予遗产管理书(LA)为低。 法律费用可能会很高。
有了遗嘱,整个法律遗产管理过程可能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由你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数年时间。当获得LA时,资产的价值可能已经缩水。
你爱的人有经济保障。 你的家庭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
你指定的受托人会为你的次要受益人保管信托。  


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当一个人去世时,他所有的资产包括他/她的银行账户(联名/个人名义)、CDs股票账户、财产、私人有限公司股份、业务都会被冻结吗?

你知道吗?
2007年1月21日,据各大报纸报导,当时的副总理表示,死者留下的现金和资产总价值达400亿令吉。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他敦促同胞们写一份遗嘱,以避免面临要求冻结死者资产的问题(请参阅2007年1月22日的《新海峡时报》星洲日报)。

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父母双方一起去,谁将代替父母的位置来照顾孩子的教育和福利?谁将是监护人?

你可能不知道……
如果没有遗嘱,你的亲人可能要等上几年;四处寻找所需的两个担保人。你失去了委任你所选择的执行人管理你的遗产及你的未成年子女的优先受讬人的权利。

你应该知道……
如果没有遗嘱,你的资产将按照1958年《分配法案》(1997年修订)进行分配。根据该法案,你的资产将按一定比例(1/4、1/2、1/4)分配给你的未亡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你的父母在你之后不久去世,更多的问题就会出现。你的财产可以进一步分给你的兄弟姐妹等。结果呢?还会有更多的索赔人!

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你的亲人/受养人在你去世后最短的时间内无法收到你的资产,他们会怎样处理?

你可能会认为……
你没有太多东西可以送人。事实上,写遗嘱与你的净资产无关,而与留下一份爱与关怀的遗产有关。

你知道吗?
您90%的资产没有受益人& 90%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人没有遗嘱?因此,迫切需要写一份遗嘱。如果不是,法律将决定谁是你的受益人/受托人/监护人,而不是你!根据法律,资产可能被冻结和无人认领。既然你可以在遗嘱中作出决定,为什么要把它交给法律呢?

遗嘱中提到了谁?他/她的名册是什么?

人物 他/她是谁? 他/她的角色
立遗嘱者 写遗嘱的人  
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委任管理其遗产的人士或信托公司。
  • 找到遗嘱
  • 安排葬礼
  • 申请授予遗嘱认证(GP)
  • 收回死者的财产
  • 支付债务
  • 编制会计报表
  • 按照遗嘱分配资产
  • 实现遗嘱中提到的愿望
受托人 遗嘱中指定的个人或信托公司。 为遗嘱中继承财产的受益人保留信托。
监护人 遗嘱中指定的人。 照顾未成年儿童的福利。
受益人 遗嘱中指定的个人或公司。 收到礼物。
两个证人 见证遗嘱签署的人。 确认遗嘱人精神健全。

你有没有想过?
你是否考虑过,为什么你要确保你的保险和雇员公积金(EPF)支出的受益人名单,而忽略了你的资产,如房子、银行存款、汽车、土地、股票等的受益人名单?


什么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有时称为“遗嘱信托”或“遗嘱下的信托”)是指立遗嘱人死后在其遗嘱中指明的信托。遗嘱可包含一个以上的遗嘱信托,并可涉及全部或部分遗产。

遗嘱信托在个人死亡时生效,通常用于某人希望将资产留给受益人,但不希望受益人在指定时间之前收到这些资产。遗嘱信托是不可撤销的。


为什么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指包含在遗嘱和遗嘱中的信托,它规定了全部或部分遗产的分配,通常从建立信托的人持有的人寿保险单中获得收益。每份遗嘱可有多于一项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为谁而设立的?
一般来说,遗嘱信托是为年幼的儿童、残疾的亲属或其他在遗嘱人死后继承一大笔遗产的人设立的。

如何建立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规定的,立遗嘱人指定一个“受托人”在信托期间管理遗嘱信托的资金,直到“受益人”或收钱的人接管为止。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在遗嘱认证过程中,为子女或他人利益而设立信托的人去世后,信托才会生效;请注意,这不同于“国际活”信托,这是在调解人的一生中创建的。

遗嘱信托持续多久?
遗嘱信托在其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典型的到期日可能是受益人25岁、大学毕业或结婚的时候。在马来西亚,信托期限最长为80年。

谁可以成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
创建信托的人可以选择任何人,但必须是他所信任的、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行事的人,或者是接受信托基金的人。如果被选中的人因任何原因拒绝承担受托人的责任,其他人可以自愿或法院将任命受托人。

谁需要遗嘱?
  • 所有马来西亚人-已婚或单身
  • 在马来西亚拥有资产的外国人
  • 目前在马来西亚工作,在马来西亚拥有资产
  • 参与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外国人(MM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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